入境事務助理員
紀律人員(員佐級)薪級表第4a點(每月港幣25,620元)至紀律人員(員佐級)薪級表第15點(每月港幣35,960元)
職責
入境事務助理員主要執行與入境、人事登記、生死及婚姻登記等香港法例有關的職務(包括一般搜查、看管、護送、巡邏、接待、駕駛等工作)及行動職務,當中包括但不限於偵查偽造證件。(註:須受紀律約束、接受全日制入職訓練、穿著制服、輪班當值,並或須駕駛政府車輛及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的地方工作。)
入職條件
(a) (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3)]/E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及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及能操廣東話和英語;及 (c) 通過體能測驗;及 (d)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4)]。
申請方法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 (https://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申請書如資料不全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概不受理。 由於邀請信及通知信將以電郵方式送出,申請人須於網上申請書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所有申請人現階段毋須遞交修業成績的證明文件及證書。
資料來源:香港公務員事務局 · data.gov.hk(每小時更新),更新於 16/7/2026 下午12:46:40。本頁面僅作資訊整合,一切招聘詳情及申請以政府公務員事務局公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