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項目經理
月薪港幣 101,775元
職責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派駐律政司,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 (a) 就刑事檢控科個案管理系統的提升,領導整體管理、協調及推行工作,並規劃及推行律政司、執法機關與法院之間用於法律意見、檢控及審訊流程的跨部門系統的銜接工作;(b) 就個案管理系統及跨部門銜接系統的規模和成果提供意見,諮詢用戶所需、記錄業務需求及釐訂優次,以及制定業務運作流程和工作流程;(c) 就資訊科技項目及技術解決方案向首長級人員提供意見;(d) 推行人工智能驅動的措施,以簡化內部工作流程及法律文件的準備工作;(e) 促進開發團隊與持份者(包括高層首長級人員)之間的有效溝通;(f) 就各個範疇進行研究、探討和界定項目範圍、規劃及制定詳細時間表,並為項目申請撥款;(g)負責刑事檢控科的項目設計、推行、開發、測試、管理及維護工作;(h) 向刑事檢控科的發展團隊簡介項目工作流程,並就推行方法提供意見;(i) 與承辦商聯絡並監督外判合約,以確保在財政預算及時限內提供服務;(j) 核實刑事檢控科所有項目成果,並在驗收前確保質素達標;(k) 負責資訊科技項目所有階段的統籌和執行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系統分析與設計、電腦系統的採購及安裝、項目推行、系統護理及維護;(l) 按資訊科技管理組的要求處理其他科別的資訊科技項目,以及執行管理層委派的其他資訊科技相關職務。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電腦科學、電腦工程學或相關學科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b)取得有關學歷後,在項目可行性研究、開發、推行、支援及維護方面具備至少 20 年全職工作經驗,尤以資訊科技項目為佳,當中包括在制定和推行策略,以及管理業務項目開發方面擔任管理層/高層職位至少 15 年的全職工作經驗,尤以資訊科技相關範疇的經驗為佳。
申請方法
申請人必須在香港時間 2026 年 7 月 17 日下午 6 時或之前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 G.F. 340 網上申請系統 (https://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 申請人亦須於 2026 年 7 月 17 日或之前,將學歷/證書副本及工作證明(例如就業紀錄、推薦信等)副本,電郵至刑事檢控科(電郵地址:receipt1-pd@doj.gov.hk)(查詢電話:3902 8041)。 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證明文件,其申請概不受理。 申請人須在電郵內及每頁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申請書如資料不齊全、不清楚、逾期遞交、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將不獲處理。 由於邀請信或通知信將以電郵方式寄出,申請人須於申請書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並有責任查閱其電郵,以確保邀請信或通知信妥為收悉。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 2 至 4 星期內接到電郵通知。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聘用條款及福利
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良好,則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 485 章)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會相等於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 15%。 受聘人可按合約條款的規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 (或代替假日)、每年 14 日有薪年假及產假/侍產假(如適用)。
資料來源:香港公務員事務局 · data.gov.hk(每小時更新),更新於 16/7/2026 下午12:46:40。本頁面僅作資訊整合,一切招聘詳情及申請以政府公務員事務局公佈為準。